Company.

公司简介

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核准名称、陕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起点高、追求高、专业强、特色鲜明的律师事务所。
学高律所拥有安静并且相对独立的商业别墅,此外,拥有位于商业综合体首层、出入便捷的会议中心与法律咨询中心,还拥有深藏不露的疑难重大案件研究中心,能满足各种业务的需要。

学高律师事务所所训

 Law Firm Training

训者,准则也。也可理解为规范。

 

一个人,为人处世不能没有原则;

一个家,创家立业不能没有规范;

一个团体,不能没有风格和精神。

 

世家有家训,名校有校训。

稳健发展的学高律师事务所要有自己的所训。

 

或许有人会说,没听说过律师事务所有所训。

他所无,学高律师事务所正应当领先。

 

学高律所需要尽快制定学高的准则,确立学高律所的风格,明确学高律所的精神,为学高人树立为人处世的道德标准。

 

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岂不是更好?

 

基于此,我不揣浅陋,为学高所起草了所训,供大家谈论。

 

学高所训共八句,每句三个字,共计二十四个字。

每一句三个字皆有独立的含义,两句相连,又集中表达了一个大的方面的含义,八句形成不可或缺的、和谐的整体,完整的概括出学高律所的准则、精神和学高人必须遵守的为人处世规范。

 

所训如下:

学贵恒,高必登;律己严,师人诚;

敏于事,利于东;成君我,功寰中。

 

学高所训解释:

 

“学贵恒,高必登”释义:

 

这两句首先从表面反映了学高所名称的来历,其次,集中反映了学高所的独特的风格和学高人的精神。

 

学贵恒,是指学高所崇尚学习,而且认为最可贵的是勤于学习,宋朝人汪洙有诗句“学向勤中得”。学高人应当勤学苦练、自我提高、永不懈怠,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高必达,是指学高人追求最好与最高的精神。

 

 “律己严,师人诚”释义:

 

师,是名词用作动词,表示以某某为师,学习某某人。

这两句是学高人的为人处世规范。

 

严格律己,既有助于完善自我、成就自我,也有助于融入社会,与他人和谐相处。

 

学高人既然崇尚学习,追求最好与最高,就要学习他人的一切长处和优点,而且学习他人时必须是诚心诚意的。

 

学高人对内应该严于律己,对外应该诚恳地学习他人的优点和长处。

这两句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敏于事,利于东”释义:

 

“敏于事”,出自孔子的《论语》,可以理解为:

做事情要尽快完成,不能拖拖拉拉;要尽快发现事情的来龙去脉,要尽快认清事物的本质,要尽快预测事情的发展趋势,要尽快判断事情的利好与弊害。

 

“利于人”,是利他主义的体现,是助人为乐思想的体现,律师以帮助他人为职业,必有助人为乐的思想和行为,一言一行均需利于他人,这是职业道德的要求。希望学高人在生活中能够时时处处做到利人。

 

“敏于事,利于东“,是学高人做人与做事的基本准则。

“敏于事”,是学高人做事的风格,“利于东”,表示我们对聘请我们的当事人的态度。

我们不喜欢拖拖拉拉的做事风格,我们鄙视自私自利的杨朱哲学。

 

“成君我,功寰中”释义:

 

“成君我”,强调学高人的自我修为,“功寰中”,要求学高人成为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有功之人,成为公众、社会和中国的有功之人。

 

我们勤学、我们谦虚、我们严格律己、我们助人为乐,我们忠于职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我们必能完善自我、成就自我,努力成为完美的人,我们必将成为公众、社会、国家的有功的人。

这是我们的最高追求。

 

以上是我提炼的学高所训的内容与释义。

因为我事务缠身,能力有限,所以,虽然我已殚精竭虑,但以一己之力提炼的所训,深怕有不妥之处,连夜发送给大家,请大家务必抽空阅读并推敲,希望在“1018会议“上讨论学高所训。

 

为了大家能进行有效的研判,我建议大家从以下几个标准和特性进行研判。

 

要提炼学高律所的所训,必须先明确所训应该符合的标准,因为没有一定的标准或要求,所训的确立就可能比较随意和混乱,就会失去应该具有的“真善美“三性。

 

判断它是不是学高律所的所训,要看其是否符合下列三个标准:

 

第一个是特色标准。

要符合学高律所的办所宗旨,要体现学高所的风格和精神。不能成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所训。

 

第二个是普适标准。

既然是所训,是学高人必须遵守的准则,就必须能普遍适用于所有学高人,既要普遍适用于现在的学高人,也要考虑能普遍适用于将来的学高人。

所以,既要有要求,也不能要求过高。

 

第三个是高度标准。

既然是所训,要反映学高人的风范,要体现学高所的精神,就不能流于低俗,必须是学高人经过不断的自我完善,永不懈怠的追求,才能完全达到的标准。

 

判断它是不是好的所训,应该看它是不是符合“真善美“三性。

 

首先,必须“真”。

具体是指应当切合学高所的实际情况,否则,就不是学高律所的所训;

 

其次,必须“善“。

作为准则,要成为激励学高人积极向上、向善的行为准则,要成为学高人完善自我,为家为国建功立业的行为准则。

另外,“善”还应当表现为完整、完好,没有遗漏,概括全面;

 

最后,必须“美”。

所训,是律所的准则,应该便于展示、便于记忆,从形式上,就必须文字优美而精炼,格式整齐而美观。

 

这就是我归纳的制定所训的三个标准和三性,我提炼的时候,是遵守三个标准和“真善美”三性的。

 

希望大家研判、推敲的时候参照上述标准,也按照自己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推敲、修订。

 

我诚心诚意欢迎大家的批评指正,不希望看到漠不关心的情景,也不希望听到胡说八道。

 

自古至今,制定准则都不是简单事情。

所以,希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尽快制定出我们的所训。

“数”说姚敏利

Personal Profile

一二三四五六七,从一说到七,也就大概解密姚敏利法律生涯了。
请看——
一、一直都在法律界。
姚敏利在漫漫人生路上,心无旁骛,或从事法学理论研究,或从事法律实践,总之,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一直都在法律界。
二、二进名校,系出名门。
在中国,法律人人所周知中国有著名的九大法学院系,被称之为“五院四系”(“五院”是指中国在华北、西北、西南、中南、华东五大区域设立的五个政法学院,“四系”是指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四个著名大学的法律系)。
姚敏利先后在“五院四系”中的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法律。
三、三十而立。姚敏利三十岁出头时有三个主要职务:
1、由高等院校法学教师和兼职律师转任专职律师。
2、担任了律师人数之多在中国屈指可数的西北政法学院主办的陕西第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
3、担任了中国律师研究所陕西分所所长和中国律师研究所研究员。
其实,姚敏利在上世纪90年代头衔较多,比如说,还兼任陕西省律师协会的理事、陕西省司法厅特约法制政策研究员、西安市乡镇企业家协会特邀理事等职务。 
四、四十而不惑;如何做到不惑?换位置、换角度思考大概可以做到不惑。一人拥有四个位置,更能明辨而不惑。
姚敏利曾经拥有检察官、法学院教师的身份,现在同时拥有律师和仲裁员两个角色。可以说,控辩审三个位置都曾经拥有,加上四十多年的学习和历练,现在,看问题越来越准确,越来越客观。
五、姚敏利在五十五岁时创建了不同凡响的律师事务所,再铸辉煌时的认知已经发生质变,姚敏利不再看重媒体的追逐,不再需要律师人数的众多,更不在乎创造财产收入的多少。
姚敏利领头创办“高、精、特“小型律师事务所,是为了“成君我,功寰中“,简单说就是成就他人,成就自己,为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国家建功立业。
姚敏利将竭尽全力带领志同道合者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六、进入六十岁阶段,姚敏利将辞掉部分社会职务,集中精力做无罪辩护和疑难民商事案件,不仅要在刑事辩护领域摘取丰硕的果实,而且还要做老本行——民商事疑难案件代理和裁判。学高律师事务所成立至今,姚敏利的刑事辩护成功案例在不断增加;而办理民商事案件,重点则放在让被告获得大胜或者全胜。一般案件不亲自办理。
如有余力,姚敏利会在60-70岁期间将自己从业四十多年的经典案例整理、出版。
七、七十岁!老话说:“人活七十古来稀”。但是,姚敏利在其35岁时就公开宣称将把律师工作至少干到70岁。而且,永远不离开一线。这是姚敏利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