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敏利用法律阻止了

姚敏利依法阻止了检察院批捕,薛先生在37天内获得自由

201812月被网上通缉的薛先生,似乎不知道自己被网上通缉,他在201969日开车度假时被发现,随后被刑事拘留。

原由是他担任股东的公司在拆除建设工地临时建筑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召唤了十名社会闲散人员,拆迁过程中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但是,有人报案称其财产损失巨大,于是,公安机关将其公司当时在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以及十名社会闲散人员全部拘留。薛先生被网上通缉。

2019612日薛先生的家人经人介绍委托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姚敏利作为薛先生刑事侦查阶段的律师。接受委托后,姚敏利律师迅速去蓝田县看守所会见了被异地关押的薛先生。经过两次会见,姚敏利就确定:此案虽然是人数众多的寻衅滋事案,但是并不涉黑涉恶;另外,薛先生当时虽然到场,但是完全可以与其他人的行为剥离。薛先生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该被逮捕。姚敏利下定决心——一定要依法阻止检察机关的批捕,还薛先生人身自由!

此后,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姚敏利奔赴外地会见6次,还多次与公安机关电话沟通。

当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公安机关依法报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姚敏利早已写好的不应批捕的书面意见也及时传递到位。姚敏利奋笔疾书的不应批捕的意见共有八条,得到了检察院的采纳。

2019713日,薛先生获得了人身自由。从姚敏利出马办案到犯罪嫌疑人获得自由仅仅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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