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高所与陕西师范大学杨凌实验中学再次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酒香不怕巷子深。进入2025年元月,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的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迎来了又一件喜事——陕西师范大学杨凌实验中学再次签订了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2021年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与陕西师范大学杨凌实验中学签订了三年法律顾问合同之后,双方又愉快地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

在签约现场,陕西师范大学杨凌实验中学有关负责人表达了学校对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的高度信任和再签新约的意愿。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主任兼管理委员会主任姚敏利表达了担任陕西师范大学杨凌实验中学法律顾问是我们的愿望,为实验中学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是我们的荣耀。我们将组建强有力的团队为实验中学提供优质服务。

当日,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主任兼管理委员会主任姚敏利还与陕西师范大学杨凌实验中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宋建社进行了友好交谈。

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兼劳动人事部主任闫俊荣律师和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民事业务部主任刘晶律师解答了陕西师范大学杨凌实验中学校办主任何露老师、校办副主任杜海昕老师关于学校日常运行中的法律问题,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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