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丽雅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文件 |
学高〔任〕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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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丽雅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各位律师、实习律师、行政管理人员:
根据律所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由律所主任提议,经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通过,兹任命:
刘丽雅同志为律所副主任,兼任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
杨玉霞同志为商事业务部主任,兼任青年人才培训委员会主任;
刘立华同志为刑事辩护部主任;
刘 晶同志为民事业务部主任;
闫俊荣同志为劳动人事业务部主任;
郝铁军同志为刑事辩护部副主任;
陈靓怡同志为人才发展委员会主任助理。
以上任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