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不掉的案子
推不掉的案子
1. 饭馆里的斗殴
事情发生在陕西省西咸新区一个坐落在废都上的镇子里。
在一家川菜馆里,四个年轻人在聚餐,觥筹交错之间,接受邀请,然而最晚到场的小伙子对对面的小伙说:“白利,你陆陆续续地借伙的钱也好几万了,你叫我来说还钱的事情,你啥时候给我还钱呢?”白利说:“我就不给你还钱!你知道你姓啥不?你姓付!‘付’(音同fù)。“在西周丰镐二京这片土地上,小付所说的”伙“常用在对话的双方之间,是说话人表示自己和对方是关系密切的伙伴、朋友。白利回应这句话里的”就“字是加强语气的,往往表示后面的要说的形容词级别更强烈。比如:我就不去!我就不搭理你!我就不听!等等。当时,小付闻听此言,想到自己借钱给白利,白利不但不还钱,还是这种态度,于是,小付立即火冒三丈回应说:“那你人品不行嘛!”在周礼传承三千年的关中,尤其是西周都城丰镐二京地区,一个人的人品行不行,是不能当面说出来的。小付当面指责白利人品不行,这在讲“礼“的地方是对人严重的负面评价,属于言重。
双方都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又在稠人广众之处,当着其他伙伴的面,被人说人品不行,如果不回应等于自认人品不行。于是,白利反应激烈,双方之间发生了严重的言词冲突,唇枪舌剑之时,忽然间,白利迅速从脚上脱下拖鞋,在小付脸上抽了一下,小付无暇多想,怒而抡起酒瓶砸向白利头上。同桌的两位年轻人赶紧上来拉架,白利还是气冲冲地冲了上来,抡起桌子上的瓷碟砸到了小付的头上,小付冲向厨房,转身拿着一把菜刀走出来,幸好被其他两位朋友夺下了菜刀。小白再次冲上前去,抡起餐桌上未拆封的碗碟砸到小付头上,小付不知用什么东西向白利肚皮上连捅两下。一个头上,一个肚子上,各自流血不止。在朋友们的强力劝阻下,一人捂住头部,一人捂住肚子,各自离开,各自疗伤去了。
此后,小镇上似乎风平浪静。
事情从白利的司法鉴定报告出来后起了波澜。
司法鉴定结果是:白利被锐器刺穿小肠,构成重伤害。
小付被公安局刑事拘留了。
不久,小付就被转为逮捕了。
案件如同流水一样自然地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
2、坚定的选择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以后,小付的父母亲着急了,慕名进城到电视塔下聘请姚敏利律师。因为并非疑难重大案件,姚律师不愿意接受聘请。为了给客人节省费用,姚律师极力向客人推荐学高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姚律师诚恳地向小付的父母亲说:“你们的案子不算疑难复杂的案子,也不是重大案件。任何一位律师都可以办理,没有必要掏较多的钱请我办理。”然而,小付的父母亲坚持要请姚敏利为其儿子辩护。姚律师再次劝说:“你们再想一想,不同的律师收费相差很大,甚至在十倍以上。在我们学高律师事务所就有十名以上的律师可以选择,我们律师事务所有执业十年以下律师,他们都很优秀,办理你们的案子收费比较低,至少有五名律师可选;我们还有执业十年以上的律师,经验比较丰富,办事认真,收费标准也不高;我们四五位执业20年以上的、经验丰富、办事认真的律师可供选择。总之,我们各个年资的律师收费都是合适的。只有我,收费比较高。”
姚律师接着又引导小付父母亲看律师公示牌。但是,客人坚定不移地选择姚敏利做小付的辩护律师,也按照学高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支付了法律服务费。
当事人的愿望只有一个,娃已经被逮捕了,不判不可能,只希望不要给娃判实刑。意思是争取给娃判缓刑。
然而,这是一个无法保证的事情。
刑事辩护律师都清楚:《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还规定:对于被判处
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有关条件的,才可以适用缓刑。
于是,姚律师表示要达到缓刑难度较大,我不能保证,只能尽力争取。客人表示完全理解,完全相信姚敏利。
3、在看守所与检察院之间
接受委托后,姚敏利迅速前往咸阳市与办案检察官进行了沟通,谈了自己的意见。办案人是个资深检察官,姚律师特别喜欢与资深检察官沟通。因为资深法律人不是书呆子。在深入沟通时,检察官指出犯罪嫌疑人没有如实供述罪行。姚敏利通过查看案卷里的现场录像,发现犯罪嫌疑人戳向小白腹部的东西确实不像碟子的碎片,遂向检察官表示:我通过会见核实好案情,会敦促付某如实供述的。因为姚律师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做了不实供述,不仅仅是案情难以查清,而且,就不能认定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如果犯罪分子没有悔罪表现,就不可能适用缓刑。其父母亲的愿望就不能实现。
于是,姚敏利前往位于中五台道观附近的看守所又进行了会见,并且告诉小付,检察官和律师经过反复查看事发现场的视频录像,发现你不是用陶瓷碎片戳向小白的腹部的。你要如实供述;只有如实供述,才能被认定为认罪态度好;只有认罪态度好,才能被认定为“有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各个条件具备以后,你才有可能不判实刑。付某听明白后,承认自己用短小的水果刀戳了小白的腹部。小付在姚律师的开导下,不仅做到了如实供述,而且还在《悔过书》上签了名。
至此,检察官的疑团解了。
这段时间,姚律师穿梭在检察院与看守所之间,然而,姚律师丝毫没有感到辛苦,反而总是兴致勃勃地去咸阳办案,高高兴兴地回西安。也许是工作有成效,也许是中五台的古建筑隔墙望去令人愉悦,也许是检察院对面的礼泉水盆羊肉属于美味佳肴吧。
4、不出家门的作为
在因为防疫被封闭在家的时期,除了防疫,一切都停止了。人们被关在家里或者小区里不能外出工作。
姚敏利想到被关在看守所的小付,不知道要被关押到何时,不由得着急起来。再次研究案卷材料后,写了一份《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意欲为小付申请取保候审。人不能外出,电子邮件可以飞速送达。姚律师通过电子邮件向检察官提交了申请。
谨慎而老道的检察官以事实没有查清为由,将案件发回公安局补充侦查。案件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 办案警察耐心地听取了姚敏利的意见后,在防疫形势缓解后抓紧时间去看守所进行了一次提审。案情彻底查清楚了。
于是,在2022年元宵节的前一天,付某走出了看守所,与其家人团聚了。
这是意外的成功,也是第一个成功。而且,侦查阶段的工作,还是姚敏利附送的。
5、最终的审判
案件再次报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后,就变得简单了。
检察官本来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三年。姚敏利向检察官提出:付某伤害他人事出有因,且有自首情节,更重要的是,付某主动坦白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犯罪情节,所以,对付某应该适用减轻处罚,应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量刑。检察官采纳了姚律师的意见,检察院最终 建议量刑在两年十个月至三年之间。
这是第二个成功。
这个量刑幅度完全可以适用宣告缓刑。
案件进入法院后,真巧!办案法官又是一位资深法官,还是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姚律师就喜欢与既通晓法律,又富有审判经验和社会阅历的法官沟通。当姚敏利得知按照惯例,当地法院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案件,一般不做缓刑之后,姚敏利觉得最后一个阶段可能功亏一篑。于是,姚律师做了非常认真地辩论准备。在法庭上,姚敏利不仅论述了被告人助人为乐,给受害人借钱数十次的事实,还用证人证言证明了事发时是被害人首先动手用拖鞋打脸激怒了被告人,而且,姚敏利还出示了《民事赔偿协议》和被害人亲自书写的《刑事谅解书》,
此外,姚敏利还剑走偏锋,以攻为守,在法庭上提出本案是发生在关系良好的同学之间的互相斗殴引发的案件,被害人对事情的发生有明显过错,而且被害人在其亲笔书写的《刑事谅解书》中先后三次请求不要追究被告人,更重要的是,姚敏利还提出要通过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认为本来可以尝试对被告人不予起诉。实话实说,对于检察官来说,姚律师提出这一点有点儿不厚道。然而,矫枉必须过正。为了改变审判长的习惯思维,为了让被告人获得缓刑的判决,姚律师不得不抛出这个杀手锏了。其实,姚敏利自知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借此陈述自己的观点,影响审判人员的裁判。
6、皆大欢喜的结果
进入夏天后,姚敏利带着助理又开始忙着其他案件了。
某一天,付某的母亲电告姚律师,法院通知付某去法院。其父母亲心里非常紧张,不知道会不会又把儿子关进看守所,于是,请求姚敏利届时同去法院,并且说只有姚律师去了,他们才有主心骨。
姚敏利相信付某会被宣告缓刑,被告人不会再进看守所。就婉言谢绝当事人提出的同去法院的要求。
被告人与其父母忐忑不安地去法院听宣判,高高兴兴地领到了《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是:付某被判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
付某全家的愿望实现了。
这是各方面皆大欢喜的成功,也是一件案件中取得的第三个成功。